為進一步深化《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信息通信領域“放管服”改革的通告》(工信部政法函﹝2020﹞99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的通告》(工信部政法函 〔2021〕159號)關于進一步壓減審批時限、簡化審批材料、減輕企業負擔等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提交福建省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的企業不再需要提交紙質申請材料,換發新許可證(含增減業務種類、許可事項變更等)的仍需提交原許可證。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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