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當前疫情對社會生產生活產生的不利影響,特別是對省內中高風險地區的沖擊,22日,省金融辦、省財政廳、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銀保監局聯合印發關于支持省內受新冠疫情影響地區抗擊疫情專項紓困金融政策的通知,推出一系列金融政策,著力幫助實體經濟渡過難關,穩生產保就業,保障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所需的金融服務。
這一系列金融政策主要包括:
紓困專項貸款。在第四期100億元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貸款中,調劑40億元貸款規模,用于支持省內中高風險區域所在縣(市、區)內受疫情影響出現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對象、貸款條件、名單收集、貸款發放、擔保支持、財政貼息、監督管理等要求,繼續按照《關于中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貸款有關工作的通知》(閩財金〔2020〕20號)規定執行。上述地區已經享受過第一、二、三期紓困貸款的中小微企業,符合本次紓困條件的,可繼續給予一次紓困貸款支持。
優先安排支小再貸款額度。在人民銀行近期給予福建支小再貸款額度內,優先滿足地方法人銀行對中高風險區域所在設區市(含平潭綜合實驗區,下同)信貸投放需求,支持銀行機構向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內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和單戶授信3000萬元以下的民營企業發放貸款。
用好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將各銀行機構對中高風險區域所在設區市內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納入人民銀行再貸款、再貼現支持范圍。各銀行機構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利率不超過LPR+50基點(1年以上貸款可由經辦銀行自主選擇參照1年期或5年期LPR)。創業擔保貸款LPR-150基點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擔,剩余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貼息。
加大信貸支持。銀行機構對中高風險區域所在設區市內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企業,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不得隨意調降信用等級和風險分類,不得隨意壓縮貸款規模和授信額度;要通過續貸、展期、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保持對融資客戶信貸政策的穩定性;要積極開展金融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專項行動,在政策有效期內優先落實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貸款支持政策;要因企施策,綜合運用小微企業貸款、科技貸、外貿貸、商貿貸、線上經濟貸、創業擔保貸等省級政策性優惠貸款品種,為客戶提供個性化金融產品和服務。
加強保險保障。保險機構要認真做好與疫情相關的各項保險理賠服務,對受疫情影響受損出險理賠客戶,要優先受理、應賠盡賠、能賠快賠,為出險客戶提供及時的資金支持。鼓勵保險機構對參與疫情防控的醫務人員、社區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員贈送醫療、人身意外等保險。出口信保對中高風險區域所在設區市重點外貿企業,優先配套擴展承保出口前保險;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辦理限額申請、申報、繳費等保險事宜,酌情予以延期處理;對受疫情影響集中出貨的業務積極予以限額追加支持;積極提供“資信導航儀”、“資信報警器”等線上便捷服務;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予以優先處理賠案,對通過“單一窗口”投保的小微企業案件實行快速理賠。
發揮地方金融組織作用。融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要酌情緩收、減免中高風險區域所在市區市內客戶的利息、租金、服務費等費用,降低客戶融資成本。
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要嚴格落實當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時,積極支持當地抗疫防疫、復工復產,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的地區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簡化手續、提高效率,以優質服務滿足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金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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