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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通告

【發布日期:2013/9/6 0:00:00】  【來源:】

        為促進互聯網行業健康發展,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工信部通〔2012〕293號),依據《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等相關規定,我部制定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市場準入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見附件)?,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規范范圍及重點內容

  本次規范范圍是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重點內容為明確IDC、ISP兩項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條件和審查流程,同時進一步明確IDC、ISP申請企業資金、人員、場地、設施等方面的要求(具體內容見《實施方案》)。

      二、工作安排

 ?。ㄒ唬┳?012年12月1日起,擬經營IDC和ISP業務的電信企業,可按照《實施方案》及相關法規要求,向電信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業務經營許可。電信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并對申請企業是否滿足申請條件進行審查,依法做出予以批準或者不予批準決定。

 ?。ǘ╇娦胖鞴懿块T在按照《實施方案》要求開展IDC、ISP業務許可申請受理工作后,將視實際情況開展規范、清理IDC、ISP市場工作。

  三、其他相關事宜

 ?。ㄒ唬╇娦胖鞴懿块T將研究建立IDC和ISP企業信譽評價和機房星級評定管理機制,并將此評價和評定結果作為電信市場監管的重要依據。定期發布IDC和ISP企業信譽積分排名,將信譽積分評估與IDC和ISP企業年檢相結合。從機房環境安全、網絡質量等方面對IDC機房進行星級評定,定期向社會公示評定情況。

  具體評價和評定標準和條件另行發布。

 ?。ǘ╇娦艠I務經營許可證相關申請材料可在電信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網址為tsm.miit.gov.cn)查閱和下載。
  許可證申請咨詢電話:010-62304694。

 

附件:

 

關于進一步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IDC

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

市場準入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促進互聯網行業健康發展,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規范因特網數據中心(IDC)業務和因特網接入服務(ISP)業務市場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據和實施目的

本方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等法律法規和相關通信行業標準制定。

本方案制定的目的是完善IDCISP兩項業務的市場準入機制,加強IDCISP市場監督管理,強化網絡信息安全管理,促進我國互聯網行業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鼓勵健康發展,促進公平競爭。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進入IDCISP領域。營造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推動我國IDCISP市場從資源出租向服務精細化、差異化發展。

(二)審批公平公正,信息依法公開。依法公開許可對象、范圍、條件和申請方式,確保審查公平、審批程序合法、結果公正。

(三)強化安全監管,確保網絡安全。通過必要、有效的行政管理和技術手段,對IDCISP企業網絡信息安全保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維護互聯網網絡信息安全。

    三、IDCISP業務許可申請

(一)申請條件

申請IDCISP業務的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十三條、《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的規定,向我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其中2個條件細化明確如下:

1.“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申請IDCISP業務的企業,注冊資本應符合有關規定。

申請IDCISP業務的企業,需建立網絡和信息安全專人專崗制度,配備與本企業接入網站數量相匹配的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人員。企業要明確2名應急聯系人,負責7×24小時應急聯系處置工作,每接入1萬個網站至少配備2名專職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人員,并根據需要配備必要的技術、管理、客戶服務等工作人員。建立相應的客戶服務部門,配備專職投訴處理人員,設置用戶投訴處理公開服務熱線。

2.“有必要的場地、設施及技術方案”

    1)申請經營IDC業務的企業,應利用自有或租用的機房和場地,以外包出租的方式為用戶的服務器等互聯網相關設備提供放置、代理維護、系統配置及管理服務,以及提供數據庫系統或服務器等設備的出租以及存儲空間的出租、通信線路和出口帶寬的代理租用和其他應用服務。機房要滿足《通信機樓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工信部電管〔2010543號)和《通信網絡供電系統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工信部電管〔2010563號)的相關規定;所使用的交換和路由設備應取得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

IDC機房包括UPS、發電設備、冷卻系統、機柜等設備。IDC機房和場地的證明材料包括:房產證或者租用合同、機房設計文檔、監理報告、機房施工文檔等。

2)申請IDCISP業務的企業,應建設獨立并具有以下功能的IDCISP企業資源和業務管理系統。

——建設企業端互聯網網站備案管理系統,記錄并及時變更所接入網站的主體信息、聯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并實現與部、省網站備案管理系統的連接。

——建設企業接入資源管理平臺,記錄接入資源的分配、使用、出租、轉讓等信息,對接入資源異常使用實行日常發現、分析和處置,并實現與部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系統的連接。

----提供虛擬主機(存儲空間出租等)的IDC企業要建立相應的制度,對在本企業進行主機托管并提供虛擬主機服務的客戶信息進行審核和登記,并報電信主管部門。

3)提供域名注冊服務的IDCISP企業,應按照《中國互聯網域名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30號)的規定,向電信主管部門申請獲得互聯網域名注冊服務機構資質,并嚴格落實域名實名注冊要求,規范域名注冊服務行為。

4)申請經營IDCISP的企業,應滿足以下安全管理要求,并建設相應的網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統。

    ——網絡安全管理要求。按照《通信網絡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11號)、《互聯網網絡安全信息通報實施辦法》(工信部保[2009]156號)、《木馬和僵尸網絡監測與處置機制》(工信部保[2009]157號)、《移動互聯網惡意程序監測與處置機制》(工信部保[2011]545號)的要求,落實通信網絡安全防護系列標準,制訂并完善網絡安全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接受主管部門對各項網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信息安全管理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違法網站和違法信息的巡查與處置、用戶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安全評估等管理制度。按照《互聯網數據中心和互聯網接入服務信息安全管理系統技術要求》和《互聯網數據中心和互聯網接入服務信息安全管理系統接口規范》等標準要求,建設IDCISP信息安全技術管理手段,具備基礎數據管理、訪問日志管理、違法違規網站及違法信息發現處置等技術能力。

(二)審查流程和要求

1.申請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十三條、《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使用電信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網址為tsm.miit.gov.cn)在線提交申請材料。

2.電信主管部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的審批時限和程序,依法審批發放IDCISP《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3.具體申請材料清單和審批程序可在電信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網址為tsm.miit.gov.cn)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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