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碼 |
FJCA-20150001 |
辦理部門 |
福建省電信業務咨詢受理中心 |
項目類別 |
行政許可項目 |
收費金額 |
無 |
受理地點 |
福州市五一中路57號閩東大廈20樓2011室/廈門市仙岳路458號郵政大廈4樓(僅廈門) |
聯系電話 |
0591-83175175 /0592-5101578(僅廈門) |
服務指南 |
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前90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續辦經營許可證的申請 |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
受理條件 |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 |
辦理流程 |
電信主管部門在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備的,向申請者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電信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完成審查工作,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
辦理期限 |
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之日起20日(工作日)內 |
受理時間 |
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夏時制為15:00~17:30) |
附 件: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變更材料.zip
依法經營電信業務承諾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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