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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咨詢

省內終止經營增值電信業務

【發布日期:2020/3/30 14:40:21】  【來源: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項目編碼

FJCA-20100102

辦理部門

福建省電信業務咨詢受理中心

項目類別

行政許可項目

收費金額

受理地點

福州市五一中路57號閩東大廈202011/廈門市仙岳路458號郵政大廈4樓(僅廈門)

聯系電話

0591-83175175 /0592-5101578(僅廈門)

服務指南

有效期內終止某項業務需提交的材料:
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電信業務經營者有多項業務,如需要終止其中某項業務,應當自公司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在做好用戶善后處理工作后,原發證機關為其辦理經營許可證變更手續。

辦理終止某項業務需提交下列材料:
1.
終止經營申請表;
2.
用戶善后處理措施報告,內容包括:對用戶采取的善后處理措施;無用戶遺留問題的承諾和今后若出現問題所應承擔責任的承諾;
3.
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4.
省級及以上報紙注銷公示截圖;
5.
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
6.
公司的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受理條件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

辦理流程

電信主管部門在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對申請材料齊備的,向申請者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電信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對完成審查工作,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辦理期限

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之日起20日(工作日)內

受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夏時制為15001730

附 件:
終止經營承諾書.doc
終止經營申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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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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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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