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碼 |
FJCA-20100204 |
辦理部門 |
福建省電信用戶申訴受理中心 |
項目類別 |
用戶申訴 |
收費金額 |
無 |
受理地點 |
福州市烏山西路13號省通信管理局9樓 |
聯系電話 |
059112300 |
服務指南 |
一、本中心依法受理用戶在使用電信服務的過程中與電信業務經營者發生的爭議,用戶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處理結果不滿意或者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接到投訴后15個工作日內未答復的電信服務申訴。 |
法律依據 |
《電信用戶申訴處理辦法》 |
受理條件 |
《電信用戶申訴處理辦法》第二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 |
辦理流程 |
申訴中心收到申訴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并通知申訴人。對于不予受理的申訴,應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符合申訴受理條件的申訴件,申訴中心自收到全部申訴材料之日起30日內向申訴人作出答復,將申訴處理情況告知申訴人。 |
辦理期限 |
收到申訴30日內向申訴人作出答復。 |
受理時間 |
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時制為14:30~18:00)?!?/span>12300”人工接聽時間為法定上班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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